近日,省科技厅公布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第四批)名单,本次全省共13家机构获批,南京医科大学泰州医药产业研究院名列其中。此前,我市已有4家机构获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优惠,分别为省农科院泰州农科所、国际遗传工程和生物技术中心泰州区域研究中心、东南大学泰州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研究院、姜堰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
获批单位在“十四五”期间,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经海关审核同意,可以将免税进口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以及符合条件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截至目前,我市上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已获减免税款超60万元。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服务机制,共同为科研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确保科研机构能够及时享受政策优惠,同时鼓励享受政策的科研机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引进先进的科研设备和技术,提升自身科研实力。
编辑:王魁 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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