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现在春播正在全国由南到北全面展开。作为粮食生产大市的江苏省兴化市出台了《关于对种养业经营主体临时委托代管费进行补助的实施细则》,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返兴的100多户外来经营业主,对其流转经营的近3万亩承包地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联络临时委托代管人员开展委托代管服务,同时市财政对承租人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管费用给予50%的补贴。看了这消息,感觉兴化市的做法有三个特点。
一是抓得准。兴化是传统的农业大市,抓住了粮食丰产就抓住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因此,在春播大忙之际及时出台助农促农的切实政策,说明当地领导头脑清醒,决策果断。再者,从保障承租人的土地经营权益入手,主动为疫情防控期间不能返兴的外来土地流转种养大户开展委托代管服务,把中央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意见的精神落实到了终端。
二是出实招。兴化市的意见不仅仅是组织帮助播种、肥水和田间管理,还由市财政拿出真金白银,对承租人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管费用给予50%的补贴,体现了疫情之下政府的情怀和担当。
三是暖人心。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各地在招商引资上下了很多功夫,兴化市在关键时间、关键环节把事儿办到投资者的心坎里,做的是“店小二”的事,透射的是服务公众的政府形象。
兴化市的做法带给我们以下启示。
经济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农业这个基础。俗话说“手中有粮心里不慌”,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尤其是粮食主产区,应从战略高度做好“三农”工作。
改革越是到了攻坚克难阶段,越需要我们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路径就是“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这既是农村产业结构的革命,也是农村社会的再造,我们只有依靠深化改革、采取系统性思维,让生产要素在适宜政策的催化下释放出更大的红利。
习近平总书记说,现代农村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土地、希望的田野。“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美丽图景一定是以农业农村农民实现“强富美高”为底色的,愿各地涌现出更多“三农”工作的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