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开成,男,1966年4月生,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22年4月,吴开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年4月,吴开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吴开成被留置后,他在留置室对过往反思悔悟,感慨万千,情绪久久不能平静。他在海南省国土资源领域担任领导职务长达18年,受商人老板追捧,逐渐腐化堕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靠矿吃矿、坐地生财,利用所学的法学专长花式敛财,上演“全家腐”。
遗失初心、腐化堕落的“探花郎”
1985年,吴开成以海南地区文科前三名的成绩考入北京某知名大学法律系,老师和同学们称他为“探花郎”。2004年,吴开成从三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岗位调整至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任总队长。位居重要岗位的吴开成在商人老板的吹捧下,思想开始发生变化。据吴开成回忆,他担任总队长后,围绕在身边、拎着大包小包到家里的“熟人”、一起吃喝玩乐的“朋友”一下子多了起来。品尝了甘旨肥浓的他开始抱怨公务员待遇低,羡慕那些开豪车、住豪宅、一掷千金的同学朋友。此时的吴开成不知不觉间遗失了入党时的那片初心,年轻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追求已被野草般疯长的享乐主义取而代之。渐渐地,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间,吴开成与一些私营企业主的关系越走越近,习惯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老板宴请,生活日益腐化堕落。2006年至2012年,他先后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72.87万元,彻底在权力、金钱、欲望面前败下阵来。
滥权妄为、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在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的十多年间,吴开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他经常在人前大讲党中央大政方针,谈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背地里却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矿产资源监管和环保督察中不担当、不作为,放弃本应坚守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践踏生态环保红线和党纪国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2017年3月,吴开成作为省政府开展全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整治“回头看”第二检查组组长带队赴万宁市检查,发现正在建设的日月湾冲浪基地建筑设施突破了200米海岸带生态红线,侵占了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吴开成无视环保督察责任,为了卖人情给时任万宁市委主要负责人,压案不报,既不责令万宁市采取纠正措施,也未将该问题向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报告,导致该违法建筑顺利施工。2019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日月湾冲浪基地侵占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造成青皮林生境破碎化严重等问题予以通报。
靠矿吃矿、一心钻营的“影子股东”
2009年,吴开成被提拔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后,分管矿产资源工作。位高权重且私欲膨胀的他,很快成了一些矿业老板重点围猎的对象。2008年至2009年,三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某某向其抛出长长的“鱼线”,承诺让吴开成以虚假投资入股的方式“合作”开发项目。吴开成认为这种以“影子股东”的方式受贿更隐蔽、更安全,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不易被发现,甚至错误地以为即使被追究也顶多算是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于是,二人一拍即合,开始共同“经营”项目。吴开成利用职务便利,为郭某某运作三亚市金鸡岭、南田农场、亚龙湾等地3个项目,在土地权属变更、办证、置换、收储及收储补偿款拨付等事项上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打招呼,为其提供帮助。吴开成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通过虚假出资180.899万元的方式分别持有上述3个项目各10%的股份。而后,吴开成以“退股”名义安排妻子李某某将“影子公司”持有的所谓项目股份转让给郭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郭某某向吴开成承诺,所谓的“退股”只是一个形式,不影响其要送给吴开成的好处费。吴开成以权力“入股”郭某某经营的公司,先后收受郭某某3400余万元。
带头腐化、带坏家风的“顶梁柱”
2009年,吴开成准备“入股”郭某某经营的公司时,交代妻子李某某找人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但公司里不能有其二人的名字,具体如何入股和出资,由李某某操办。李某某欣然当起了吴开成的“腐内助”,以吴开成妹夫杜某某、保姆王某的名义注册成立投资公司,帮助吴开成敛财。在吴开成夫妻二人共同努力下,权力很快得以变现,实现了当初两人设定的“发财”梦想。
吴开成收受贿赂后,第一件事就是和胞弟吴某一起扩建祖宅,“光耀门楣”。而且,吴开成把吴某也当成敛财的“白手套”,安排吴某参与到他和商人老板“合作”的项目中来,吴开成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风险。吴某在吴开成的帮助下捞到很多好处,开上豪车、住起了豪宅。
2022年1月,吴开成在得知组织对其核查后,为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让吴某帮助其转移资产、找老板串供。吴开成被留置后说,如果当初妻子、兄弟能够阻止他,给他敲响警钟,他可能会迷途知返,悬崖勒马。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